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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3-12-26 18:06:41 | 62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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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云南:大理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大理护理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国标):14583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学院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海东新城蔚文街3号。

第八条毕业证书:学业结束考核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学籍学历在国家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

第九条专业资格取证:在校期间可参加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可参加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的制定

第十五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人才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专业、分省(区、市)生源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程序

第十七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招生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按云南省和相关省(区、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九条学院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学院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录取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同等分数情况下,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综合(文、理)及外语择优录取。若招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成绩的比较原则,则以招生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为准。

第二十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由于专业特点,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院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盲)不予录取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考生慎报)。

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的,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考生慎报)。

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考生慎报)

考生特别注意:学院只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大三阳呈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二十四条录取工作中经招生省(区、市)的省级招考部门调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考院、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和大理州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同时需支付购置教材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除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外,还有学费减免、学院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每年均拨付专款扶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所列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相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1年普通专科的招生,由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海东新城蔚文街3号。

邮政编码:671006

电子邮箱:dlhlzyxyzjc@163.com

学院网址: www.dlhlzyxy.com

咨询电话:0872-3065884、3064549

投诉电话:0872-3064552

云南: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学校地址:云南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

第五条学校简介: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位于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占地393.58亩,建筑面积262387.6平方米。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实验室、会堂、多功能活动室、标准化的田径场和篮球场、学生公寓、校医院、食堂及完善的后勤服务区等,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学院秉承“外事天下,语言世界”的办学特色,突出职业化、国际化,为学生国内外就业、升学提供有力保障。

第六条学校设立由校长担任主任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公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监察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九条招生对象

应往届高中和三校生(中专、职高和技校生)毕业生,参加2021年高考且分数上线,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

艺术类考生,参加2021年高考和艺术类统考且分数上线,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一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将取得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奖助政策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3.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

4.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5.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

6.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800元/年,二等助学金2800元/年;

7.学校奖助学金:800元-10000元/年。

第五章招生说明

第十四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五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无色盲、色弱;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均匀,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身高170-185cm;

(3)视力要求: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E字视力表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肤色好,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5)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良好、富有合作精神;

(6)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7)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无心脏病,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久治不愈的慢行疾病。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报考学校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有关规定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并按生源确定投档比例。

3.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学校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录取期间,有关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联系电话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为准)。录取结束后可登陆云南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监督申诉及举报渠道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校招生监察组申诉、举报。

监督申诉及举报渠道:纪委办公室:0871-67986596,0871-67985618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651700

联系电话:0871-6798598867985568

联系人:李廷辉

云南: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万青路2056号。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创建于1952年的云南省昆明交通技术学校、1965年筹建的云南省交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975年创建的云南省公路局职工大学三所学校于2001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2022年11月原云南省化工学校并入学校。

学校现有呈贡、普吉、吴井桥、龙城校区,共占地745亩,与企业合作办学的高新校区占地277亩,另租用学生实习实训基地495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师资队伍:

学校建成了一支具有“双师型+技术研发+国际视野”显著特征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833人,专任教师59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44人,“双师型”教师208人。

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1个;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1人、教学名师7人,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1人。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生必备网。

学校专业及奖项:

学校专业:

学校专业涉及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12大类,共79个专业,开办专业数超过60%与交通运输相关。 62教育网-

其中教育部认定骨干专业8个、省级骨干专业9个,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确定的交通运输示范专业4个,形成了以公路、汽车、轨道运输、航空运输的“大交通”专业布局,服务高原山区交通建设维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

学校奖项:

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主持和参与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项,获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40余项,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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