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校招生 > 正文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2024-01-07 11:57:31 | 62教育网-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62教育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电话是022-58393600。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Tianjin Public Security Professional College),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公安高校,隶属于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教委。学院始建于1949年 1月,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历经天津市公安学校、天津市人民警察学校、天津市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公安分院等发展时期,承担普通中专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各级各类公安民警培训任务,至今已有数万名毕业生工作在本市及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政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大多数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成为业务骨干。

天津公安警职业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占地500亩,教学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1万平方米教学大楼可容纳2000名学生同时上课,装有闭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训大楼设有弄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化验、心理测试等弄事技术实验室,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集摄、录、编、播功能的电教中心,有模拟现场、模拟派了、模拟法庭、查缉战术等训练教室;现代化警体训练馆和国际标准的田径运动场,用于散打、格斗、健身训练,可以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篮、排、羽、乒乓等球类比赛,还可以承办大型的田径运动会;射击馆十五个靶位可进行25米、50米射击训练,装有自动报靶和电视视系统;图书住处中心面积达5600多平方米,藏书20万册,拥有870个阅览座位,设有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中心设在图书信息中心的四层,与公安网、教育网连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202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培养了众多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职业型人才。现有司法警务等重点建设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公安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三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19,在陕招生代码:8118,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五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陕西省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

学院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职业型人才。目前,学院正在全力推进高质量公安院校建设,奋力谱写陕西公安教育追赶超越新篇章。

第六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七条 学校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目前拥有浐灞、雁塔、秦都等三个校区。全院学生均在学院浐灞校区学习生活。

第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8756878

地址:西安市启源二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

学院官网网址: www.sxjgxy.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haosheng.sxjgxy.edu.cn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对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专业、区域和计划

第十一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9个,其中:公安专业5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侦查),非公安专业4个(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安全保卫管理)。

第十二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招生;非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实际招生省份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根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及时、规范、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代码及专业代号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非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七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八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本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 公安专业考生须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陕西省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非公安专业考生须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提档要求,具有被录取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院校志愿录取规则。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

第二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3科总分。

第二十四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五条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认真核对男、女生专业代号,谨慎填报,填报错误将导致无法被录取。

第二十六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录取期间,学院可以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及分专业报考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七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对公安专业学生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对非公安专业学生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凡被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非公安专业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七章 收费及奖助学办法

第三十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学院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三十三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本章程若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27-83214207/83254957。

1.学院历史与概况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湖北省公安厅直属本专科高职院校,始建于1950年,前身是武汉市公安局办事处警务干部学校。学院占地面积约34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达到40余万平方米。学院设置有22个本专科专业,包括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

2.教学与科研实力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包括正高级职称教师和具有丰富警务经验的公安干警。学院注重实践教学,拥有完备的模拟警务实训中心和公安技能训练场地,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与公安机关合作开展项目研究,为实践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

3.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

学院设有公安、刑事科学、交通管理、消防技术与工程、社会治安管理等专业,涵盖了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

学院以培养公安警务应用型人才为宗旨,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毕业生一般可直接从事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做出贡献。

4.师资与学术交流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致力于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通过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能力。学院与国内外多所警察学院和公安机关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在师资交流、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与交流,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5.社会服务与荣誉
62教育网-

作为湖北省公安厅直属学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承担着为公安机关培养警务人员的重要任务。学院注重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为社会提供服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总结: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湖北省公安厅直属本专科高职院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丰富的教学资源。

学院致力于培养公安警务应用型人才,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优质的师资队伍、完备的实训设施和与公安机关的紧密合作,学院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培养平台,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做出了贡献。

以上就是62教育为大家带来的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与“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