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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学院东坝地址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2024-01-19 20:31:51 | 62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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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学院东坝地址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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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 :010-64353978、64374282。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


南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


密云办学点: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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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教室全部具有网络化多媒体教学环境,并实现了无线网络全覆盖。拥有教学和办公用 计算机 8357台。三校区实现了光纤直通,现有互联网出口带宽1.3G,为全校师生的互联网访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拥有数字资源总量25TB,其中自建数字资源数量10TB,提供网络课程、教学资源、课件库等多种教育资源的网络共享。


学校三校区分设图书馆,图书馆面积4126平方米,阅览座位1012个,每周开放77小时。图书馆现有藏书59.6万多册、电子图书4508.1GB,面向学生提供免费电子阅览和上网检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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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010-64353978、64374282。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咨询电话 :010-64374282。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地址


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


南校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


密云办学点: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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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006年荣获北京职教先进单位称号;2003年12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2004年5月被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07年学院被批准为北京市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2008年被批准为北京市示范性高职学院并获得验收优秀成绩;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并获得验收优秀成绩;学院还是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 学校 、北京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学院是连续多年的首都文明单位,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据2015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拥有纸质文献40多万册和电子图书18万多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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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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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0857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四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第八条办学特点:学院具有60多年建校历史,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2019年被评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九条招生对象:

1.北京: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考生);

2.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部分省市含艺术类考生)。

第十条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或会考成绩合格)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5.对于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美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7.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

第十五条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

第十六条其它情况: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招生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学院网址: www.bitc.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时间为一年。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零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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