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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济南职业学院位置)

2024-01-29 07:51:42 | 62教育网-

今天62教育小编整理了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济南职业学院位置)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济南职业学院位置)

2015年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32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济南职业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济南教育学院、济南机械职工大学、济南职工科技大学三所成人高校合并基础上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原济南教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原济南机械职工大学和原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分别成立于1980年和1979年,多年来高职教育成效显著。学院立足省会,面向全省及全国,以高职教育为主,集工、经、管、艺等多学科为一体,以“厚德博学、强能善技”为校训,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人文与技能融合”为特色,是一所重点为省会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济南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0年,学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50亩。舜耕校区位于市中心;彩石校区位于市区东部教育大学城,毗邻蟠龙山森林公园,校区内环境幽雅,校园建筑大气典雅,具有现代气息,是青年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系部及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械制造系、计算机系、电子工程系、财经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外语系、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系、学前教育系、公共教学部、实验实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中德中国北方技术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机构,设置41个高职专业。其中,餐旅管理与服务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部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初步形成了设置合理、特色鲜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求、充满活力的专业群体。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万人。

★中外合作办学

2006年由济南市政府牵头,我院与澳大利亚西海岸科技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招收酒店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三个专业的学生;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2014年我院与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开展联合办学,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列入普通专科层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学生毕业可获得济南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及西澳大利亚州理工学院职业证书或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毕业文凭。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师政治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勇于创新,有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丰富经验。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外教、专家、学者、工程师、企业经理来学院任教,进一步优化了学院师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

★实验、实训条件

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和设备的配备,建有50多个多媒体教室,以及多媒体语音室、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PLC、单片机、CAD/CAM、电子电工、会计电算化等90个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各类教学用计算机3500多台,以及机电实训、实习车间和车、铣、刨、磨、钳、金属切割机床等工种配套的加工设备100余台套。学院先后与我省数十家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近年来学院积极探索以社会需要为方向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学院先后与我省数十家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例如学院与济南第二机床集团的合作项目即集产品生产、学生技能训练、顶岗实习、就业创业为一体的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已经建成,它将开创我院学生生产性技能训练的新渠道,为学生顶岗技能培训开辟了新的平台,使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以特色为根本”的办学指导思想,遵循“与时俱进、务实建校,科学建制、以制治校,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服务省会、特色立校,海纳百川、开放兴校”的办学理念,贯彻“科学定位、发挥优势、稳定规模、提升质量、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使学院的发展和建设驶入了快车道,综合办学实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已经成为我省培养和输送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摇篮和基地。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济南职业学院位置)

济南职业学院位置

济南职业学院目前共有两个校区,其中彩石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舜耕校区位于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学院前身是济南教育学院,始建于1952年;2004年7月,济南教育学院、济南机械职工大学、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合并为济南职业学院。

截至2015年12月,学校有彩石、舜耕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14亩,校舍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设有15个教学机构,设有35个高职招生专业,有教师411人,全日制在校生10246人。

扩展资料

院系专科专业设置

1.机械制造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校企合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校企合作)、汽车营销与服务(校企合作)

2.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校企合作)、应用电子技术

3.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校企合作)、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软件技术(中关村合作)、动漫制作技术

4.财经学院

保险、财务管理、会计、会计(校企合作)

5.创业学院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创业方向)

6.商贸经济学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7.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8.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9.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学院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校企合作)

10.中德技术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德合作班)

11.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参考资料: 百度地图-济南职业学院(新校区)

百度地图-济南职业学院(南校区)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济南职业学院位置)

2022年济南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济南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南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2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编:250103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编:250014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650人(含退役军人单招计划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62教育网-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 志愿 。

第十四条缴纳网上考试费

报名 成功 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4日-1月7日登陆济南职业学院官网(网址:)缴纳网上考试费120元/人(参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网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2月26日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2022年2月28日正式考试。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时间以学校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考试形式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 语言 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网上 面试 的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面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

2.面试,采用网上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三)考前准备

考生须根据考试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主要包括:带有高清摄像头的手机、纸张、签字笔,保证独立房间,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录取

学校对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考生的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成绩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参与排序录取。

对控制线上的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控制线上的综合评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单列,根据仅限退役军人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军人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军人、社会人员等考生参加考试被录取后按照学校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师资、实训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合理分配。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在2021年12月27日-31日17:00之前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提出免试 书 面申请,同时网上报名并缴纳网上考试费(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可退费),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登录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对应专业 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考生告知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毕业证发放及专升本

学生毕业,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说明: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30-17:00)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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