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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招生章程(泉州艺术学校招生要求)

2024-02-03 19:58:28 | 62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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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招生章程(泉州艺术学校招生要求)

2022年福建商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福建 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商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福建商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福建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313(全国代码)

第六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

鼓楼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连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马尾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第十条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福建商学院;颁发学历及学位证 书 种类:符合学校 毕业 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四条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日语专业安排日语语种课堂教学,其余专业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和 艺术 设计学专业。 新生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相关政策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 志愿 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高考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由 计算机 自动进行专业调剂;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同分排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本科艺术类省考成绩,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 平行志愿 投档,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艺术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 学费 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本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4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

(二)闽台合作项目本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 150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8〕190号。

(三)住宿费收费标准:

1.900元/生•学年(六人间)和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1〕448号, 闽价费〔2006〕469号;

2.850元/生•学年(六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5〕204号;

3.安装空调的 宿舍 每人加收70元/学年(六人间)或100元/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299号。

第二十三条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 理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办理退费。

第七章 奖励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优秀学生奖学金、文化 体育 科技创新奖学金、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 毕业生 就业 补助、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恒申优秀学子奖学金、恒申自强学子助学金、其他社会助学金)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基本涵盖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 大一 入学、在校期间到毕业的整个在学过程,实现了从家门口“接一程”到校门口“送一程”的全程资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福建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福建商学院网址: www.fjbu.edu.cn

微信公众号:福建商学院招生办

招生监督电话:0591-26298325

招生咨询电话:0591-26290052、26299270、88020051

传  真:0591——2629927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邮  编:350506

福建商学院招生章程(泉州艺术学校招生要求)

泉州艺术学校招生要求

泉州艺术学校招生要求


一、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达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艺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刻苦。


2.身心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戏曲、声乐等专业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或缺陷。


3.必须为2023届应届毕业生。


4.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三、报考准备材料


1.预报名登记: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


2.报名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官网自行下载)。


3.在校证明:应写明在校年级、学籍号、德育表现,加盖公章。


4.户口证明:户口首页与考生页复印件,16周岁以上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业面试内容及要求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5月27日至5月28日


面试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03号福建省泉州艺术学校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成绩公布20日内将体检报告快递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体检报告必须为县级或县级以上正规医院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必须包括:身体常规检查(五官、视力、内外科等)、验血(肝功、肝二对半)、骨龄(六年制的考生)。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62教育网-


(1)根据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认通过专业面试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通过专业面试的考生在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后,按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录取。


2.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八、收费标准与助学政策


1.三年制及六年制中专学费全免;


五年制大专前三年学费全免,后两年学费为7200元/每学年。


2.代办费与住宿费


住宿费:600元/学年


代办费:800元/学年


3.经济困难学生可提出助学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第一、第二学年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补助。


九、联系方式


招生固话:0595-22460459


联 系 人: 李老师:15905995666


许老师:13808520390


郭老师:13505945488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03号福建省泉州艺术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 编:362000


学校网址:


微信公众号:福建省泉州艺术学校

福建商学院招生章程(泉州艺术学校招生要求)

福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福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办学特色

第六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5人。

第七条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英国、美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及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专业深度合作,建立了适应学生跨境学习需求的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境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目前每个秋季学期招生120名学生,分为四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各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嘉庚学院2021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3个本科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普通类录取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北、重庆、辽宁除外)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等情况调剂到相关录取未满额专业(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第二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普通类在浙江、山东、河北、重庆、辽宁按照“专业+学校”的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北京、海南、天津、福建、广东、江苏、湖北、湖南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嘉庚学院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的方式投档录取的省份,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七条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内蒙古艺术类除外,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内蒙古艺术类录取时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若出现录取排序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第二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仅有英语、日语。

第二十一条同分专业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原则上遵循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关于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福建普通类或艺术类考生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实施。

其它各省市若无相关规定,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普通类各专业录取则先以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或同分排位)高者优先;如投档分相同,以高考原始分高者优先;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原则上按以下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注:下文“综合”科目在“3+3”的新高考改革省市先看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再看次高成绩;在“3+1+2”的新高考改革省市先看物理或历史成绩,再看再选科目单科成绩)。

1.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2.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法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3.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税收学、网络经济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4.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风景园林物联网工程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机器人工程等理工科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艺术类各专业按照第十七条中的规定进行录取,若出现排序分数相同的情况(福建、内蒙古除外),如高考改革省份有同分排位,则同分排位靠前者优先,否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先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后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择优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等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500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

6.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500元人民币;

7.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三条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嘉庚学院及各院系还设立了中国银行奖学金、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文凭发放

第二十六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就业情况

第二十七条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6288720)。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嘉庚学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嘉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嘉庚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邮编:363105

联系电话:0596-6288416

传真:0596-6288814

电子邮箱: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651042041

新浪微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信号:xujc_zsb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 (教育网), (公网)

招生网站(WEB&WAP):

以上就是62教育为大家带来的福建商学院招生章程(泉州艺术学校招生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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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富阳区高桥镇高科路一百九十八号,过去火车站·票价¥7 最快 620路/621路 → 514路3小时11分钟 | 49.9公里 | 步行790米票价¥8 620路/621路 → 富阳至城站专线3小时25分钟 | 47.4公里 | 步行890米打车费用:147元  (按驾车的最短路程计算)杭州科技职业技术

2023-12-21 00:34:59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适用于江苏省)(2022年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适用于江苏省)(2022年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适用于江苏省)一、学院概况1.高校全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高校代码:1311(普通类、艺术类)、1480(高职本科分段培养)。3.高校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是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

2023-12-28 03:14:22